教育家杜威(John Dewey)提出「教育即生活」的主張,也就是要實施以生活為中心的教育。哲學家西塞羅(Marcus Tullius Cicero)也認為教育必須與生活連結,兒童當為生活而學習。在小學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》裡,以「核心素養」做為課程發展之主軸,關注學習與生活的結合 ,期許個體與群體的生活和生命更為美好。而《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》的內涵同樣以個體與生活環境互動為基礎,要求幼兒園應提供幼兒群體活動的機會,以支持幼兒學習在社會文化情境中生活。在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》第11和 12 條也規範:「教保服務之實施,應與家庭及社區密切配合,豐富幼兒生活經驗。」「教保服務內容應包含培養基本生活能力、良好生活習慣之學習活動。」可見教育與生活息息相關,而且從幼兒開始就要注重生活教育的實施。
有鑑於生活教育的重要性,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制定「臺北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生活教育實施計畫」,將生活自理、生活常規與社會人際互動等能力之培養作為生活教育實施的內涵,並制定「臺北市幼兒園班級經營注意事項」及「臺北市幼兒園幼兒生活教育內容指引」作為班級經營規劃實施和幼兒園推行生活教育的參考。依據生活教育內容指引,培養生活自理能力方面,包含衛生、飲食、健康、衣物和安全等類別;培養生活常規能力方面,包含整理、秩序、清潔等類別;培養社會人際互動能力方面,包含禮貌、合作、同理、情緒、溝通等類別,每一類別之下再詳細羅列所要指導的具體生活教育內容,例如如廁時會自己穿脫褲子(衛生)、將玩具或教具物歸原處(整理)、他人說話不插嘴或打斷(禮貌)...等等。
具體的指引作為生活教育的目標,有利於教師教學課程設計、實施與成效檢核。而孩子實際習得能力的深淺,會因為個別能力發展快慢而有差異,教師會根據每個孩子的天賦、條件不同,給予不同的機會、引導和練習。家長可以瞭解學校的教學內容,在家裡也適當地放手讓孩子動手做,多一些練習的機會,避免大人過多的代勞,讓家庭和學校有良好的生活教育銜接,使步調一致。有時孩子會產生依賴或者懶散的心理,爸媽可以陪在孩子身邊,鼓勵、陪同、讚賞,從一起做到孩子自己嘗試完成。有時孩子因為能力發展比較慢,會因為做不來或者做不好而生氣沮喪,大人切莫心急而加以喝叱,效果可能適得其反,甚至對此事件留下陰影。另外家長平時無形的身教示範,也是幼兒寶貴的學習對象,例如禮貌方面,做到「主動打招呼」、「依場合及時機,適時說出早安、請、謝謝、對不起、再見」;同理方面,學習「理解他人的感受,主動關懷」、「幫助同儕」;而情緒方面,能「處理自己常出現的負向情緒」;還有溝通方面,會「運用合宜的方式解決人際衝突」,特別是社會人際互動能力,家長的日常行為表現可以讓孩子平常就看見、聽見、感受父母之間、家長人間、朋友之間的相處之道,讓孩子理解原來大人彼此尊重、關懷,理性處理事情和個人情緒,「做的和說的都一樣」。爸爸、媽媽、老師教養觀念一致、言教身教一致,孩子不會混淆,生活教育會更加順暢,生活自理、生活常規與社會人際互動等能力的進展也會更好。